一、通識課程選課須知:
1.不同學年度入學的學生,其通識畢業學分標準內容為何?
進修部各學年度入學通識課程各類課程明細 (連結)
備註:必修科目不可修習其他課程替代,各入學年度各類別必修科目請參閱通識課程總表。
2.修完 28 個通識學分,是否一定可畢業?
不一定。不同入學年,要求的畢業學分各有不同,請務必確認每一大類課程都有選修到其規定學分數。
3.某門通識課程被當,是否一定要重修同名的課程?
職場語文應用類、健康管理類及其他課程總表規範之指定課程,一定要修相同科目名稱;其他通識課程被當,修同類別課程即可。
4.通識課程可有選修學分?
有。「英語檢定初階課程」、「英語檢定進階課程」及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」,其修習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。
5.通識課程可否列為專業選修學分?
不可以,通識學分不可以列抵為專業學分。
6.102 學年度至 105 學年度入學學生,通識課程規劃有何改變?
(1)原語文類課程「大學寫作(一)」停開,得以「中文閱讀與思維」抵免;「大學寫作(二)」停開,得以 「中文閱讀與寫作」抵免。
(2)「世界現代史」、「公民社會與國家發展」、「大陸情勢與兩岸交流」原歸屬【法律政治類】,自 102 學年度起,調整為【社會心理類】。課程互抵採從寬原則,亦即曾修習「世界現代史」或「公民社 會與國家發展」或「大陸情勢與兩岸交流」課程且及格者,可擇一認抵【法律政治類】或【社會心 理類】。
(3)「企業倫理」原歸屬【企業倫理類】,自 102 學年度起,此類取消,避免學生畢業認抵困擾,「企業 倫理」課程改歸屬跨類別,課程互抵採從寬原則,溯及既往,亦即曾修習「企業倫理」課程且及格 者,可擇一認抵通識課程【企業倫理類】或通識核心能力課程任一門課。
(4)「人文藝術類」課程自 102 學年度起,不再細分成「人文類」及「藝術類」,統稱「人文藝術類」, 學生不分入學年度,得「人文藝術類」課程任選 2 門,共 4 學分即可。
(5)103 學年度起「勞作教育與服務學習」課程改為專業科目,102 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重補修可修習 【博雅教育類】課程互抵。
7.106 學年度起,通識課程分類大幅修改,舊生總表類別停開如何重補修?有何其他規定? (1)大學英文(學年上學期 2 學分)互抵科目:生活英語(一)
(2)大學英文(學年下學期 2 學分)互抵科目:生活英語(二)
(3)中文閱讀與思維(學期 2 學分)互抵科目:中文閱讀與表達、世界文明與文化遺產、世界名著與經典 繪本、文學與生活
(4)中文閱讀與寫作(學期 2 學分)互抵科目:中文閱讀與表達、世界文明與文化遺產、世界名著與經典 繪本、文學與生活
(5)博雅教育類(學期 2 學分)互抵科目:106 學年之「博雅教育類」、「現代公民素養類」之課程可抵。
(6)職場通識類非指定課程,可修習同類別課程互抵。
(7)106-108 大一職場通識必修課程互抵科目:App 程式語言應用。
(8)生活英語(二) (學期 2 學分)互抵科目:職場英語
8.109 學年度起,通識健康管理類課程修改,舊生應如何重補修?有何其他規定? 109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四技部體育課程名稱修改如下:
開課學年學期 |
修正前課程名稱 |
修正後課程名稱 |
一年級上學期 |
體育(一) 學年課上學期2學分 |
體育(一) 學期課學期2學分 |
一年級下學期 |
體育(一) 學年課下學期2學分 |
體育(二) 學期課學期2學分 |
二年級上學期 |
體育(二) 運動選項學期課2學分 |
體育(三) 運動選項學期課2學分 |
二年級下學期 |
體育(二) 運動選項學期課2學分 |
體育(四) 運動選項學期課2學分 |
學生體育課重補修請依下表規則:
開課學年學期 |
不及格課程名稱 |
可互抵課程名稱 |
一年級上學期 |
體育(一) 學年課上學期2學分 |
體育(一) 學期課學期2學分 |
一年級下學期 |
體育(一) 學年課下學期2學分 |
體育(二) 學期課學期2學分 |
二年級上學期 |
體育(二) 運動選項學期課2學分 |
任選開在大二體育運動選項即可互抵,運動組別可任選 |
二年級下學期 |
體育(二) 運動選項學期課2學分 |
任選開在大二體育運動選項即可互抵,運動組別可任選 |
※大二體育課程是運動選項,其名稱如:體育-排球組、體育籃球組,課程屬性是學期課,上學期不及 格可以在下學期修習,反之亦然,且運動選項組別可以任選。
※大一和大二體育課不可以互抵,同學重補修時,請依上表選課,錯選錯修學分不予承認。